一季度 泉州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.7%
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组了解到,季度一季度,泉州泉州市居民总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.7%,市居比全省高1.5个百分点,民消比全国高1.8个百分点。格同其中,比上食品价格上涨0.7%,季度非食品价格上涨1.9%;消费品价格上涨1.8%,泉州服务价格上涨1.5%,市居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指数上涨2.1%。民消
调查的格同八类价格呈现“七涨一降”格局。其中,比上服装、季度其他用品和服务同比增长6.5%。泉州、市居6.4%;教育、文化、娱乐、住宅、日用品、服务、食品、烟酒同比分别上升2.2%、2.0%、1.8%和1.3%,医疗保健同比增长0.7%;交通类同比下降1.3%。(通讯员詹米莉 许欢 东南早报金融媒体记者徐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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